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[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(法 人)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,外国(地区)、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]等原件及复印件。
2 聘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 件;
3 在京持证期间在京连续缴纳的 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》;需要个人打印近三年的个税明细
4 申报单位开据的《个税说 明》,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,单位负责人手签字;
5 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社会保险的证明(自助打印个人权益版,需带身
份证/社保卡),
6) 《北京市工作居住证》原件;
7 续签申请表2份,聘用时间填写:第一份合同起始时间——最后一份合同截至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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